愛,從接納自己開始

我們一生都在追求「無條件的愛」。小時候,希望這種愛來自父母,長大成人,憧憬這種愛來自伴侶,而其中,卻經歷多番失望。印度合一大師巴觀 (註) 在《愛,從接納自己開始》(Love is to Accept Yourself) 一書中就說:「我們永遠無法從別人經驗到全然的愛。

「在這世界上,沒有人可以說他們被另一個人無條件的愛著。」這是一句令人傷心的話,但又似乎是一句真確不已的話,而說到底又不難理解,即使是父母,也難免偏心,例如會比較偏愛近自己性情或合乎自己期望的子女,甚至比較乖巧順從的子女;而其他關係,如愛侶、夫婦、朋友等,彼此的愛亦難免建基於一重重特定條件之下,這條件不一定是物質條件,可以是外貌、行為、對自己的關心、是否能讓自己高興等等,所以說到底,愛的施予總帶著或多或少的要求。

就因為世情是這樣運作,而我們自己的內心也是這樣運作,這也就令我們深深地相信,只有具備某些討人喜歡的特質,才會被愛,結果是,我們因恐懼不被愛,或恐懼被對方發現自己不值得愛,便總在「自己真實的樣子」與「渴望成為的樣子」之間,不斷掙扎,人我關係,遂演變成一場又一場費心經營的表演,我們在不斷矯飾,「人前的自己」與「真正的自己」割裂了,創造不斷的痛苦 ……

於是,不論親情、愛情、友情,都成為了滿足自己被愛的手段,我們關心的不是對方的人生有多好,而是「對方對自己 有多好,或「對方認為自己」有多好,甚至「對方令自己感覺 有多好,如果對方對我不好,他的好,反成為我嫉妒的根源。說得坦白一點,其實我們只是在利用別人的生命,來滿足自己的需要。」

我們之所以變成這樣,因為心底裡,我們對自己的愛,也是有條件的,我們同樣也沒有好好愛自己原來的樣子,我們同樣也沒有給予自己無條件的愛。

「一切的愛,都只能從愛自己開始。瞭解到你只能對別人做,你對自己做的事情。」如果我們心底裡連自己都不愛,我們又哪有能力,去真正無條件地愛別人?「你與自己連結的方式,正是你與別人連結的方式。」

我們無法全然愛自己,因為我們時時刻刻在討厭那個陰影自我,抗拒我們的內在創傷。

人際關係的許多問題,其實都由人們不知如何處理自己的傷痛開始。因為那個內在的傷口很輕易便會被別人一個不小心的行為,或一句無心說話而觸碰到,於是,痛得哇哇叫的人,不是作出反撲,便是硬啃著更多不快,結果,都同樣令傷口更加發膿潰爛。

內在的傷痛無法得到接納,便只好投射出去。我們最憎厭別人的那部份,其實就正是自己最無法接納自己的那部份。可惜的是,無論如何投射,無法得到處理的傷痛,只會繼續存在。

我們都慣了跟自己抗爭,以為通過抗爭可以排拒自己一向厭惡的部份,但我們每個人都抗爭了許多年,那個不喜歡的部份何曾遠離?可見,抗爭是徒然的。就像一個壞孩子,愈被人們唾棄,他的行為只有越惡劣,因為不被接納的他所經驗到的內在痛苦,惟有通過更多破壞性的行為去發洩出來,只有感受到被接納與被愛,壞孩子才會得到轉化,才會不再厭惡自己,才會學懂尊重自己。他才不再抽調能量去搗蛋作惡,改而運用能量用來創造他的快樂與幸福。

因此,傷痛必須得到處理,而不是忽視、不是壓抑、不是逃避。我們需要好好地感受它,將注意力放在內在的傷痛上,覺知自己這份傷痛,到底是恐懼、是罪惡感,還是羞恥感?覺知以後,全然地接納自己這份內在感覺,全心全意地感覺它、承認它的存在。惟有得到承認與接納,傷痛才會消失。

不僅傷痛的部份渴求得到接納,甚至連「不接納自己」、「不愛自己」這部份,我們也毋需再自我譴責,否則又在貼標籤啊!我們只需要覺知,這一刻,我原來不接納自己、不愛自己,也就足夠了。當我也能愛自己這個脆弱的部份,接納自己這個未能突破的部份,才會找到內在的平安,否則,只會又再一次墮進不斷自責的輪迴中。

一旦傷痛的內在自我得到承認與接納,那就不再是自己的陰影,它可以光明正大的存在,我們亦不需要再耗費能量去護持或逃避傷口,自我的內在衝突消失了,能量可以用來活出自己的美麗人生。

我們接納了自己的傷痛,便能友善地對待自己真實的樣子,自在地與自己真實的樣子在一起,這時,我們自會散發出一種不與人爭的平靜祥和,因為,內在也不需與自己鬥爭了,我們不需要再刻意地成為什麼,我們接納自己,只想成為自己真實的樣子。

在人際關係上,我們不需再成為「愛的乞討者」,因為,我們接納真實的自己、欣賞真實的自己,自己已經能夠給予自己所需的愛。

既然每個人都帶著各自的傷口在人世間碰碰撞撞,同樣地,對別人的傷口,亦只能予以接受,因為,每個人都受到各自的傷痛經驗的制約,而成為現在這副樣子。妄圖去改變別人以符合自己的要求與期望,只是一場徒勞的戰爭,而在戰鬥中,又為各自增添新的傷痕,沒完沒了。

也有很多人把傷痛的源頭直指父母,因此也對父母有了許多譴責,無可否認,我們的傷痛大多來自童年時從父母處所得到的對待。但必須明白的是,「每個人都只能給予他們所擁有的,他們無法給予他們所沒有的。如果父母沒有從自己的父母那裡得到愛,肯定也無法給予自己的兒女愛。 」因此,父母也是受害者。當我們明白這條方程式時,我們縱然有傷痛,但我們已沒有怨恨與責備,因為父母同樣有他們充滿傷痛的成長故事,一層層的制約,塑造出一框框的人性弱點與特質,當父母對於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一切都那麼不由自主時,誰又能說父母必須為自己的所做成的傷害負責?誰又去為他們所受的傷害負責呢?

當我們瞭解到這一切,接納就會來臨。不僅接納自己,還能接納別人,別人沒有改變,但自己已經改變,世界從此已不再一樣。因此,在所有關係中,我們毋需,也沒有可能去改變別人,我們只能改變自己,即使別人從未改變,但我與別人的那份關係已然改變,內裡沒有對抗對立,只有接納與寬容,明白他們也只能這樣,「愛他們真實的樣子,而不是你希望他們成為的樣子」,那才是真正的愛。

「一旦你發現了真正的愛,你就會給予愛,不再乞求愛了。」愛的能量,其實恒常在我們內在,只待我們知道如何去愛自己。

(註) 當今全球心靈運動的推動者,印度合一大學創辦人,其願景是推動人類的覺醒運動。

原載:佛門網《明覺》雜誌第 346 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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